东莞市桥头光明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东莞市桥头光明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于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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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光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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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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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招标

各合法合规招标代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点击查看学校园食品安全与食堂采购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我校现就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诚邀优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点击查看学校自主遴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但严格参照教育系统食堂采购合规管理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3.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

4. 项目简要说明:本校食堂大宗食品食材采购,拟委托代理机构完成该项目全部招标工作(本项目暂不公布精确预算,参选单****点击查看学校食堂常规规模编制服务方案及报价)。

5. 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须符合校园食堂食材采购政策要求)、开评标组织、结果公示、资料整理归档、主管部门备案协助、招标全过程咨询;协助处理招标阶段供应商质疑答复,配合学校接受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工作。

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全部办结、全套资料归档完毕为止。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具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基本能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的机构。

2. 具备政府采购或食品餐饮类采购招标代理从业经验,****点击查看小学(民办)食堂食材采购业务流程与政策要求。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无食品安全、采购违规相关不良信用记录;参选单位须自行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状态,提交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拥有固定服务团队,项目对接人员响应及时,****点击查看学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招标工作。

5.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挂靠、转包、分包本项目业务。

备注:承办机构须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保。


三、递交资料要求

参选单位须统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纸质资料一式一份,资料按顺序装订,包含如下材料:

1. 单位简介及参选函(明确愿意承接本项目全部代理工作);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近 3 年学校食堂 / 大宗食材类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至少提供 1 项同类业绩);

5. 信用承诺书(承诺参加本遴选前 3 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食品安全相关不良记录);

6.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遴选公告发布日后查询,加盖公章);

7. 本项目工作计划、服务方案、风险防控措施、服务承诺、代理收费标准说明;

8.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备案,提供备案网页截图(如有)。

说明: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的,作无效参选处理。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1.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收资料)

2. 递交地址:**市桥头镇**路11号,****点击查看校内联系人员及电话:

郑老师:192****点击查看1217;

刘老师:189****点击查看3278;

何老师:186****点击查看0099;

梅老师:134****点击查看3133;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本遴选公****点击查看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同时欢迎代理机构自行前来查阅。


五遴选方式

1. ****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委员会代表参与遴选过程监督,不参与打分评审,保障遴选过程公开可监督。

2. 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再结合机构资质信用、同类食堂代理业绩、项目服务方案、收费合理性、对**校园食堂采购政策熟悉程度进行综合择优评审,以综合能力匹配为导向,确定1家中选代理机构。

3. 遴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中选机构名称、主要服务承诺、代理收费标准。


六、其他说明

1. 所有参选资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2. 本次参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未入选单位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参选单位自行做好备份。

3. 中选单位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招标代理委托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保密义务、工作时限、食堂招标特殊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代理机构编制食材招标文件,须经学校审核,****点击查看委员会意见后方可对外发布。

4. 代理机构对招标全过程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招标相关涉密信息。

5. 本遴选邀请函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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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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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桥头镇**路11号

图文排版:何钰洋

一审一校:郑兰新

二审二校:罗 贞

三审三校:刘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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