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1.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
必须保证供货的商品材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报价应保证在能完全满足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的前提下,完整准确的填写报价表。报价人应能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1 在接到买受方配送要求和数量后,3天内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
1.2 报价应包含分批送货的费用,后期不得以配送为缘由,要求赠加运输费或要求买受方承担运费。
1.3 如配送到买受方的产品发现有短缺,毁坏或与需求不符之处的,售卖方应能无条件进行调换货。
1.4 配送的产品应能按照买受方要求,验收合格后,****
点击查看餐厅指定位置。
1.5 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应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标识,货物的包装,标记盒证件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的内容,否则买受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调换货。
1.6送货的每一项产品,都必须提供正规检测报告交买受方留存备查。
1.7如因供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由供货方负责修复或调换,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执行标准:
2.1供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符合双方在合同约定条款下针对产品做出的特殊约定。
2.2提供的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报价单位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3在提供相关产品的同时,应提供与之相关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质保凭证等材料,一并交于询价单位。
2.4所提供的产品的包装要求,必须达到足以确保产品安全的标准,相关包装费用有报价单位承担,如果询价单位对产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按照约定的具体条款执行。
2.5对于产品型号、数量、规格、材质等不符,询价单位应在收到报价单位货物三日内验收并提出异议,针对询价单位的异议作出解释,并按询价单位的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3.按照执行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双方留存。如验收时因运输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破损,责任由出售方承担,应按照破损数量,5小时,,内完成换货。验收如发生争议,由采购方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质量问题立即免费退货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