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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南区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南区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南区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招标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南区(**省**市)
(四)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中心南区食堂改造及厨房设备采购,涵盖装修改造配套工程及食堂相关设备采购两大核心内容,旨在完善食堂功能配置、满足餐饮需求,提升食堂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项目总预算500万元,分两个标包实施。
(五)标包划分及预算
1. 标包一:装修改造配套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同预算金额,超出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范围:南区食堂区域装修改造配套工程;含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质保期维保等全部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为准。
2. 标包二:食堂相关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8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同预算金额,超出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范围:南区食堂营养厨房+职工厨房+对外售卖间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具体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相关工作,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备清单为准。
(六)工期/供货期
1. 标包一(装修改造配套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程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 标包二(食堂相关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七)质量要求
1. 标包一: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满足医院安全运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 标包二: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满足医院食堂卫生、安全、高效运营要求;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两个标包均适用)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覆盖本标包招标内容)。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 近5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备至少1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1日17:00 (**时间)
4.2获取方式: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点击查看@qq.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26509
,缴纳招标资料费用后,联系人将通过邮件发放招标文件至潜在投标人所留邮箱,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报名文件。
4.3招标资料费用:标包一:400元。标包二:6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5月12日9:30 (**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均采用快递递交或上门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并签字盖章,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快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标包一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 (**时间)
标包二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30 (**时间)
6.2投标文件快递或送达地址:
**市**区****点击查看广场首座1608室
收件人:罗工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926509
七、发布公告媒介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达路71****点击查看学园D1栋5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081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点击查看广场首座1608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5092
九、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2. 本次招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全过程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