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菜屯镇林海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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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烘干机出租 | ||
****点击查看 | 项目类型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 |
**省/**市/**区/菜屯镇 | 详细地址**市****点击查看 | |
出租 | 流转年数3年 | |
至 | ||
2025-07-28 08:30:00 至 2025-09-09 17:30:00 | ||
否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1.****点击查看烘干机出租,该烘干机为空气能热泵烘干机,规格型号为15匹,500kg,一共4台,出租期限为3年,标的查看联系人:梁** ,电话:135****点击查看3271。 2.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如对烘干机进行改造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若将烘干机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烘干机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天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点击查看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9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点击查看**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元(¥10)。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2 3066 |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3000元/年 | 保证金900元 | |
一年一付 | ||
在线支付:****点击查看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柳经理 | 联系人电话176****点击查看3368 |
联系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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