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5-JLHKSA-W1001)(第1包)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5-JLHKSA-W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5-09-28

项目所在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副食品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包括主食类、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类、干调类、饮品类、食用油等全品类副食品。

三、概算金额

(一)采购预算

约163万元

(二)定价原则

供货结算价格是指产品交付使用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采购、检验、仓储、分装、运输、装卸、管理、税金及

所有其他费用。

1、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的方式进行,结算价=基准价×(1-优惠率);优惠率=(基准价-结算价)÷基准价×100% 。

2、批发价优惠率:副食品结算价格按照“市场基准价格×(1-优惠率)”计算确定。市场基准价以**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简称**创价网www.****点击查看.cn)月初及月中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价(其中每月1日的批发平均价格为当月1-14日基准价,15日的批发平均价为15-31日基准价)。

3、零售价优惠率:副食品结算价格按照“市场基准价格×(1-优惠率)”计算确定。市场基准价以**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简称**创价网www.****点击查看.cn)月初及月中零售平均价为基准价(其中每月1日的零售价格为当月1-14日基准价,15日的零售价为15-31日基准价)。**创价网未涵盖的产品****点击查看超市等大超市或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自营专区当日售价为基准价。(并附上商品价格截图)

4、报价时所有副食品只能执行一个批发价优惠率和零售价优惠率。

5、结算时优先使用创价网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价,在没有创价网批发平均价情况下,使用创价网零售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若以上两种价格均无,则****点击查看超市及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同规格商品当日售价作为基准价。

6、优惠率须为正数,不为负数。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详情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详情见附件。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6年1月

预计交付地点:**市**区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 近3年(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及违法经营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在**市六环以内运输、配送能力及专用存储仓库(①提供企业配备专门的保鲜或冷冻厢式货车配送证明文件②提供专用存储仓库的证明材料);

2.具有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服务资质,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10-****点击查看7535/158****点击查看5727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时间: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意见反馈请填写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10-****点击查看7523、010-****点击查看7532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9月28日

附件(2)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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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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