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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学校食堂劳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南七街道望**路198号华府骏苑6幢商207室
成交金额:49942.7元/年/人
评审报价:49942.7元/年/人
评审总得分:91.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点击查看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单位的需要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健康、卫生、可口的餐品,操作安全规范,环境安全卫生、整洁、舒适,窗口、菜单标示明确,服务员形象得体,服务规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采用1+1+1模式(本项目一招三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且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邮箱:****点击查看@qq.com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开渠西路辅路与开渠路交叉口西140米;0561-****点击查看399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华邦国际大厦1215;133****点击查看0079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点击查看399。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开渠西路辅路与开渠路交叉口西140米
联系人:丁主任
联系方式: 0561-****点击查看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华邦公馆1215
联系人: 张妹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0079
八、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被推荐 供应商名单 | 中标(成交)单位排名或顺序: 第一名:****点击查看 第二名:**天运****点击查看公司 第三名:**市鑫食尚****点击查看公司 |
| 推荐理由: |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