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2026年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公告
(2026-JKCZQX-W1007)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点击查看部队的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 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 | 选取具备相关****点击查看公司承担副食品供应服务 | 第一包:本包采购范围包括家禽、家畜及其副产品;家禽、家畜相关加工产品;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本包约占项目的65%。第二包:蔬菜、水果,本包约占项目35%。 | 874万/年,共2年。 | 2026年5月 |
一、商务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地点:**省**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单位及个人不得为我单位黑名单单位、失信人员及与我单位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单位和人员。 ****点击查看公司应成立三年以上,应具备副食品配送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三、产品质量要求
中标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副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猪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预包装食品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净重和SC标识齐全明晰。每日配送副食品时,需随批提供必要的质量检验合格相关证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因副食品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中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责任。四、意向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五、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175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单位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