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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5-JKFDWC-W1001
因我单位在复核时,发现存在分值计算错误、资格性审查错误的情况。根据军队法规,我单位于9月21****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现结果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
三、评审结果
包1:
排名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总得分 |
1 | ****点击查看 | 22 | 82.64 |
2 | **省太行****点击查看公司 | 26 | 80.50 |
3 | **厚****点击查看公司 | 23 | 79.05 |
包2:
排名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总得分 |
1 | ****点击查看 | 23 | 81.66 |
2 | **厚****点击查看公司 | 22 | 78.92 |
3 | 永辉彩食****点击查看公司 | 22 | 77.42 |
包3:
排名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总得分 |
1 | ****点击查看 | 21 | 84.47 |
2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25 | 81.60 |
3 | **厚****点击查看公司 | 22 | 81.37 |
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中“兼投不兼中”原则,第2包因排名第一的****点击查看已在本项目第1包中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2包推荐排名第二的**厚****点击查看公司为第2包预中标供应商;第3包因排名第一的****点击查看已在本项目第1包中被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3包推荐排名第****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为第3包预中标供应商。
预中标供应商:包1****点击查看;包2**厚****点击查看公司;包3****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如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四、公示期限:2025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
五、质疑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梁先生 189****点击查看0301
九、监督人联系方式
徐先生185****点击查看0912
二〇二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