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3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4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78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3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4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781条
立即监控
中标和定标原则:湘江新区第一集中办公区2026、2027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共计分为四个采购包,分别是采购包一禽肉类、采购包二蔬果类、采购包三干杂调料粮油类、采购包四饮品类。同一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上述采购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供应商只能中一个采购包。定标原则:若同一投标供应商同时在****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采购包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采购包,取消其余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按序递补,以此类推。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须通过“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采购人按年度预留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具体预留比例以上级财政部门年度文件规定为准。该部分金额包含在项目总预算内。
二、相关标准: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4)《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5)《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6
(6)《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5
(7)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2763-2021要求
(8)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2763-2021、GB2762-2017标准
(9)《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及其他相关标准
(10)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1)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12)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如遇国家发布最新版本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自动适用新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要求 |
| 1 | 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 | 1. 冷鲜肉需从正规渠道采购,中标人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烂、变质、无注水现象;猪、牛、羊肉等均为新鲜肉;****点击查看屠宰场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等相关合格证;鲜活宰杀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并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 2.冻货产品要求国内正规厂家生产,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能追溯鲜活宰杀日期,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批次、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且质量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等国家相关规定。每次供应冷冻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
| 4 | 白条鸡、鸭、鹅鲜肉及相关加工产品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 |
| 5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
| 6 | 禽蛋类 | 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
| 7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1. 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 8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 |
| 9 | 鱿鱼、墨鱼仔等速冻海水产品 | |
| 注: (1)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其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等符合质量及相关要求,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并****点击查看养殖场,由中标人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 (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恪守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或变质、过期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提供未经动物检验部门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得提供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由此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送货要求: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配送。 | ||
交货地点:湘江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
常规配送时间:按采购人每日报单需求配送,报单截止时间为前一天18:00,次日7点前送达,未按规定配送时间送达视为配送违约(以采购人仓库签收时间为准)
紧急配送:采购人提出紧急配送需求后,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
五、服务标准:运输及包装要求
(1)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专车专送,不得与非采购人的货物混合装运,且不能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所供货物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厢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的,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其承担。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发生的一切人员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
(7)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或英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8)中标人运输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9)供应商承诺应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2、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参与验收,核对食材名称、数量、规格是否与报单一致,检查包装完整性、食材新鲜度,不符合要求的食材须标记并立即启动售后流程。
3.如果中标人人员在采购人通知的日期里未能参加开箱检验,采购人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对以上开箱检验的结果和检查报告,视为中标人自动接受。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上述检验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
4.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中标人负责于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更换货物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中标人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或进行更换或补足两次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合同约定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如上述情况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5、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点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售后要求:
1、若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如变质、异味、农残超标等)或配送规格不一(与报单型号、重量、品类不符等),采购人提出异议后,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响应,并派专人现场核实问题。
2、确认问题后,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完成退换货(更换的食材须完全符合采购要求,且送达时间不得影响当餐食材使用),退换货产生的运输、人工等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仅对食材外观、数量负责,供应商对食材内在质量(如农残、重金属、微生物等)承担全额责任;若因食材质量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需建立食材溯源体系,保存采购凭证、检验报告等资料至少1年,采购人可随时抽查溯源记录,发现问题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1)付款人:****点击查看
(2)付款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双方核对确认货款后,结合“考核要求”按实结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原始单据和食材检疫检测报告、合格供应商名录等食品安全相关资料,在1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报价方式:
(1)价格确定: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均以**马王堆蔬菜批发****点击查看农贸市场****点击查看中心周期更新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的食材单价为食材基准价,采取上浮率(已包含所有税费人工费、运费、损耗费、管理费及财务费等费用)定价方式,结算单价=食材基准价*(1+中标上浮率)。
(2)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需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此单据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3)若商品在**马王堆蔬菜批发****点击查看农贸市场提供的食材价格中无报价的,由采购人根据**本地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或**本地市场价的均价依次询价后,就低不就高原则,与中标人进行实际结算。
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订购肉类、禽蛋等货品时,应提前将货品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以微信、传真、书面等方式告知中标人。
2.中标人所送货物应无质量、数量、包装、品牌等问题。
3.中标人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退换到位。
4.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检测、检验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中标人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治疗(医疗)或护理(丧葬)等费用,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鉴定费用、保全等费用,以及消除影响等相关费用。
5.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中标人要确保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能顺利开餐。
6.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中标人必须每天向采购人提供各类食品检测检验报告。
9.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食材等商品均以**马王堆蔬菜批发****点击查看农贸市场****点击查看中心周期更新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的食材单价为食材基准价,按照合同规定的上浮率确**算价格(食材基准价*(1+上浮率)),双方确定价格后按此价格执行,不得另行调高价格。
10.如出现特殊情况难以正常供货、货物品种达不到采购人需求的,中标人应针对此类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以满足采购人需求。实际履约中,中标人出现不当应急行为,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中标人须提供全年无休食材配送服务。
1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所下订单进行确认,采购人应对所送货物进行双方签收确认,双方签收确认的相关单据将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且须保存好签收确认的资料。
13.采购人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验、检测等)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检验检测等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相关检验检测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中标人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B.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质保期及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同类产品进行更换,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若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如果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人赔偿。
(3)如因中标人****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组织)查出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问题(包括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存在缺陷等),或因货物引发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安全或质量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权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1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含合同约定、送货清单等双方各种方式的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当天应结算的货款金额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误时赔偿费,并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从第三方购买货物,中标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以上情形出现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全部合同或者部分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部分。
(3)如果中标人有迟延交货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从第三方购买货物,采购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中标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由于中标人原因,出现一次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中标人货物引发一次食品健康、卫生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7.采购人应按相关考核要求(见附件)对中标人进行日常管理中标人必须遵照执行,相关考核情况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依据。
18.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实际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采购需求或考核办法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