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7楼食堂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7楼食堂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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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富丰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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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21

****点击查看中心7楼食堂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本出租方(****点击查看)拟公开对****点击查看中心7楼食堂对外招租,现委托****点击查看按本公告内容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招租信息。本次公告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出租方:****点击查看

2.标的简介:本项目位于****点击查看中心7楼整层食堂区域,总面积约1300余平方米。食堂内部设施设备均已完善,具备即时运营条件。具体功能布局如下:公共用餐区:约1000余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00人用餐,配备全套餐桌椅及基础餐饮设施。包间区域:共2个包间,其中1间可容纳12人用餐,另1间可容纳20人用餐,****点击查看集团内部工作用餐;同时另有面积可同时容纳三桌区域,暂未配备桌椅等。厨房操作区:设施设备齐全,具备规模化供餐能力。现已有13家单位入驻,入驻人员约80人。本项目按现状公开招租,竞租底价为人民币6万元(第一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1万元,第二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2万元,第三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3万元。)。

注:在竞价前意向竞租方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调研,清楚可能存在的实际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竞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代理机构无关。

3.租赁期限: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先付后用。租赁期内租金按成交价不变。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5.设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竞租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交易会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

三、项目报名方式

时间:2026年8月21日9点00分至2026年 8月31日9点30分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方式:在线报名。

四、项目竞租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项目竞租底价:6万元。本项目按照报价方式进行竞价进行报价。如报价为61000元,则对应的租金为第一年成交价为人民币1.0333万元,第二年成交价为人民币2.0333万元,第三年成交价为人民币3.0334万元。

每轮加价幅度:1000元

五、意向竞租方资格要求

5.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价。****点击查看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http://www.****点击查看.cn/或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http://www.****点击查看.cn/网站查询为准)。

5.2意向竞租方必****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食堂3年以上独立经营经验(自主经营餐饮的提供营业执照,承包经营的提供承包合同)。

5.3意向竞租方承诺:竞租方成交后,经营业态必须是食堂餐饮。

六、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团体组织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食堂3年以上独立经营经验(自主经营餐饮的提供营业执照,承包经营的提供承包合同)。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原件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将审核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

七、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竞租方须于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前向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

收款人:**智****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点击查看科创支行

账号:5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7

(二)竞价保证金意向竞租方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竞价保证金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招标代理将在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八、成交价款及招标代理费的支付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承租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向****点击查看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成交款。

(二)招标代理费:

承租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支付招标代理费3000元。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

(二)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三)竞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竞租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竞租方在竞价时按3年总租金进行报价)

2.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竞租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竞租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报价具体流程如下:报名结束后,进入竞价期60分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竞价期内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

5. 竞租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1)如因竞租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2)因竞租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竞租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6.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相关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竞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按照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标的物,承租方应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移交;自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损毁、灭失,以及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除第一个年度租金承租方按本公告上述要求支付外,后续租金每一年一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年计租起始日前15个工作日内,租赁期限自出租人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年租金按照本公告每年出租底价+(成交价-6万)/3。

5.租赁资产交付、收回及续租

5.1出租方出租的资产应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且已结清资产交付前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能源费用。出租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

5.2承租方应于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或租赁期限届满次日,将承租资产内属于承租方的所有动产搬离,并将完好无损的承租资产退还出租方。出租方验收承租方退还的承租资产后,双方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承租方逾期未搬离或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作无主物品处置,涉及的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6.1承租方自行承担运营期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能源费用,以及人员工资、食材采购、低值易耗品、设备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因租赁资产产生的市容、创建、消防、环保、治安等全部运营成本,独立承担运营风险。

6.2对于经营性资产,承租方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文明、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6.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并服从出租方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6.4承租方独立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运营所需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食品经营许可等)。

7.租赁期间承租标的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管理

7.1承租方需缴纳设备保证金,用于7楼设施设备保障等,合同期结束后,经****点击查看验收后予以全额退还,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且未维修的,在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保证金金额10万元,****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模式。

7.2承租方不得改变资产内部结构或安装对资产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如需改变资产的内部结构或安装对资产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的,须将其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进行改造提升,必须遵守法定同行业部门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维修义务。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的,出租方对承租方改造提升等费用不予补偿,对改造提升不能拆走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经承租方改造提升改变资产原状的,出租方需将承租资产恢复原状的,承租方应将承租资产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原状的费用。

7.3租赁期限内,承租资产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由出租方进行维修。承租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

(1)承租资产防盗门门把手、门窗的玻璃等易碎常磨损构件;

(2)分户水表及表后的生活器具、排水设施,供电照明设施等。

(3)设备维修保养等。

7.4租赁期限内,除本公告相关要求第7条第7.3款约定外,如需出租方维修的,承租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现场勘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维修。出租方维修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维修资产期间给承租方造成停业损失的,出租方不予赔偿;承租方阻挠施工的,视为出租方履行了维修义务。

7.5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系承租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因装修、维修及使用承租资产不当,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等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损害及资产损坏、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绝,出租方维修或重新购置相关物品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8.安全生产约定

8.1承租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出租方及相关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并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2承租方经营如存在重**全隐患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因承租方整改不到位对出租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向承租方追偿损失。

8.3公共场所管理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出租方因此承担先行支付或垫付的,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8.4承租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用电、环保、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

9.合同解除的情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资产占用范****点击查看政府依法提前收回的;

(2)承租资产依法被征用、拆迁或整体出售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9.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出租方书面通知到达承租方之日起生效。如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承租方无故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或承租方应交纳的各项费用累计拖欠达三十日以上的;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资产结构及用途的;

(3)承租方恶意阻挠出租方维修施工的;

(4)承租方损坏承租资产,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承租资产使用权的;

(6)承租方利用承租资产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

(7)经营或存放有毒、有害、污染环境及易燃、易爆的物品、危险品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的;

(8)承租方不按约**全使用资产而发生资产倒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9)承租方因操作不当、食品质量问题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10)承租方不按期缴纳租赁费、税费、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等超过规定期限半个月的。

(11)在承租方接收后1个月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累计停业1周以上的。
(12)承租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的。

9.3出租方未按约定交付资产,经承租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交付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出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资产的,每逾期一天,以年租金****点击查看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累计,但累计最高额不超过年租金的20%。

10.2若发生本公告相关要求第9条第9.1款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10.3承租方未履行本公告相关要求第9条第9.2款第(1)项的义务,承租方应如数补交拖欠的租金,每逾期一天,以年租金****点击查看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累计,但累计最高额不超过年租金的20%。

10.4承租方未履行本公告相关要求第8条、第9条第9.2款第(2)至(8)项的义务,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当年度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第9条第9.2款第(9)至(12)按照相应规定处罚。造成出租方及他人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0.5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承租资产及附属设施,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承租方应以年租金****点击查看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累计,但累计最高额不超过年租金的20%。

10.6承租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交。

11.其他要求

11.1承租方可自行在食堂区域内开设便利角,销售饮料、方便食品等商品,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1.2对于通过充值模式办理食堂用餐的单位,由****点击查看委托**国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智慧食堂餐饮系统充值结算,由**国禹****点击查看公司按月根据餐卡实际消费情况拨付至承租方,每年年底未消费完毕的饭卡余额,由办卡相关单位与承租方进行结算。承租方市场经营时可自行选取结算方式。

11.3承租方须保障工作日的职工正常用餐需求,午餐按时足量供应。包间及商务接待用餐由承租方自行承接。

11.4出租方提供固定灶具、排烟管道、空调等现状设备,承租方负责日常维护保养。食堂运营所需的厨房杂件、碗碟、一次性餐具、低值易耗物资等由承租方自行采购。
11.5承租方需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出租方餐饮服务需求,以服务企业职工为核心宗旨,兼顾市场化运营。

十一、公告疑义解决

意向竞租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6年8月30日前向出租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036

地址:**省**市**徽****点击查看服务中心16楼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潘工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060

地址:**市**富丰路5****点击查看服务中心16楼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等媒介上发布;

2.请未注册的竞价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

3.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4.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价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竞价方法,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竞价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竞价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附件2:****点击查看中心7楼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出租方:****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1日



附件(2)
附件2:歙县人工智能创客中心7楼食堂管理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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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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