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高远公司员工食堂菜品物料类采购供货商询比,于2026年7月23日10时00****点击查看广场C2#楼7层705会议室开启,****点击查看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响应报价:419665.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报价:429676.5元);
公示期:自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7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询比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133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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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