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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公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预估配送金额约157万元/年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蔬菜综合类、水产类、肉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等
数量:按实配送
预算金额(元):预估配送金额约122万元/年
主要内容: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包括蔬菜综合类(含叶菜类、根茎类、瓜果类、菌菇类等)、水产类(含淡水水产、海水水产、冷鲜水产、冷冻水产、包装水产等)、肉类(含鲜肉、冷冻生肉、包装肉类等)、水果类、豆制品类、面制品类等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日用品类、副食品类(含粮油类、调味品、干货类、蛋奶类等)
数量:按实配送
预算金额(元):预估配送金额约35万元/年
主要内容:法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包括日用品类(含食堂用纸、一次性餐具、垃圾袋、抹布、洗洁精等)、副食品类(含粮油类、调味品、干货类、蛋奶类等)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暂定2026年11月16日-2027年11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注:鉴于两个标项覆盖食堂全部食材,若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食堂全部食材供应将依赖单一主体,一旦该供应商出现运力、货源、经营异常等情况,易造成食堂全品类食材断供。为实现供应风险隔离,保障食堂持续稳定供餐。故设立“兼投不兼中”的约束机制。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性参与单一或全部标项),仅能中标其中一个标项。
评标程序将依照标项一至标项二的先后次序依次推进,已****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并注明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资料内容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9日08点30分~09点00分(**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市越****点击查看路**大厦14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00秒(**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市越****点击查看路**大厦1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越**和畅堂1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质疑):肖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0575-****点击查看1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市越**迪荡街道**大厦14楼
传 真:0575-****点击查看81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点击查看6494
质疑联系人:徐**
质疑联系方式:0575-****点击查看8182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督察室
地 址:**市越**和畅堂109号
传 真:/
联系人:王建
监督投诉电话:0575-****点击查看0102